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池州邵先生最近很烦。原来在2018年,他承接了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并于2019年在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24吨的消防水箱,一直到2021年整体项目交付验收时,才发现消防水箱出现大面积漏水,导致项目迟迟无法验收。厂家维修后仍没有办法解决问题,且被告知下次维修仍需交钱。1月19日,
“经过验收,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消防工程质量不过关,消防水箱漏水,支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用后还是没修好,想要再修还得交钱。”1月19日,池州市邵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反映了他最近的烦心事。
据邵先生介绍,他们公司于2018年中标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改扩建项目,2019年在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消防水箱用于学校的消防工程建设,但水箱建好后其他项目还未完工,不能及时验收,到了2021年才满足消防验收条件,没想到这时水箱出现漏水,却已过了一年的质保期。
“水箱建成后一直没有使用,应该是新的才对,不应该出现质量问题。”邵先生说,今年1月9日他曾联系厂家前来维修,并支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用,“当时工人使用结构胶补了一下水箱,他们说可以顺利通过验收,但后来验收时还是出现了漏水等情况。”
邵先生随后多次联系厂家,但厂家表示如果还要继续维修,则需要再度支付维修费用,邵先生对这一回应很不满意。
1月19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刘先生表示,水箱建成时间比较长了,出现问题是正常现象,而第一次漏水和后续漏水的原因不同,维修收费是合理的。
据刘先生介绍,消防水箱的质保时间为一年,一年以后的维修都会收取一些费用。“前不久水箱漏水后,我们这边也有师傅过去维修,当时是修好了。可由于水箱建成时间比较长了,无法确保它的质量不出问题。”刘先生表示,公司派人从合肥前往池州去维修水箱的成本比较高,不可能免费去维修,会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维修费用。
邵先生目前认为,厂家应该对前一次维修负责;而厂家则认为两次出现问题不同。双方各执己见,均不想让步。1月17日,邵先生向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投诉。19日上午,邵先生收到了市监局的答复。
市监局表示,1月18日曾致电被投诉人(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被投诉人表示无法满足邵先生的要求,并拒绝行政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
市监局工作人员对邵先生说,需要邵先生提供维修付款凭证、维修标准或验收标准的凭证等举证材料,并根据这些材料再展开分析调查。19日上午,邵先生已将举证材料寄出。
邵先生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市监局还建议他走司法途径处理问题,“但上诉的话又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学校开学在即,等不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池州邵先生最近很烦。原来在2018年,他承接了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并于2019年在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24吨的消防水箱,一直到2021年整体项目交付验收时,才发现消防水箱出现大面积漏水,导致项目迟迟无法验收。厂家维修后仍无法解决问题,且被告知下次维修仍需交钱。1月19日,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采访。
“经过验收,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消防工程质量不过关,消防水箱漏水,支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用后还是没修好,想要再修还得交钱。”1月19日,池州市邵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反映了他最近的烦心事。
据邵先生介绍,他们公司于2018年中标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改扩建项目,2019年在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消防水箱用于学校的消防工程建设,但水箱建好后其他项目还未完工,不能及时验收,到了2021年才满足消防验收条件,没想到这时水箱出现漏水,却已过了一年的质保期。
“水箱建成后始终没使用,应该是新的才对,不应该出现质量上的问题。”邵先生说,今年1月9日他曾联系厂家前来维修,并支付了1000元的维修费用,“当时工人使用结构胶补了一下水箱,他们说可以顺利通过验收,但后来验收时还是出现了漏水等情况。”
邵先生随后多次联系厂家,但厂家表示如果还要继续维修,则需要再度支付维修费用,邵先生对这一回应很不满意。
1月19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刘先生表示,水箱建成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了,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是正常现象,而第一次漏水和后续漏水的原因不同,维修收费是合理的。
据刘先生介绍,消防水箱的质保时间为一年,一年以后的维修都会收取一些费用。“前不久水箱漏水后,我们这边也有师傅过去维修,当时是修好了。可由于水箱建成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了,无法确保它的质量不出问题。”刘先生表示,公司派人从合肥前往池州去维修水箱的成本比较高,不可能免费去维修,会根据真实的情况收取维修费用。
邵先生目前认为,厂家应该对前一次维修负责;而厂家则认为两次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不同。双方各执己见,均不想让步。1月17日,邵先生向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投诉。19日上午,邵先生收到了市监局的答复。
市监局表示,1月18日曾致电被投诉人(合肥华建供水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被投诉人表示不足以满足邵先生的要求,并拒绝行政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说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
市监局工作人员对邵先生说,需要邵先生提供维修付款凭证、维修标准或验收标准的凭证等举证材料,并依据这一些材料再展开分析调查。19日上午,邵先生已将举证材料寄出。
邵先生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市监局还建议他走司法途径处理问题,“但上诉的话又需要很久才能解决,学校开学在即,等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