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顾客李先生花580元购买了一个坐便器。过了几天,经销商送货上门并装置。隔天,李先生发现新买的坐便器存在漏水现象,他当即联络经销商,经销商派修东西的人上门后,在坐便器漏水处涂抹了一些专用胶就离开了。可修补人员走后不久,坐便器又开端漏水。李先生被逼再次联络经销商,可对方却一向推脱没有再上门修补。无法下,李先生经过电话向包头消协投诉,期望消协能够帮他换货。
随后,市消协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则“经营者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不符合质量开展要求的,顾客能够根据国家规则、当事人约好退货,或许要求经营者实行替换、修补等职责。没有国家规则和当事人约好的,顾客能够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据消协工作人员剖析,李先生购买的坐便器在装置好后第二天就呈现了漏水现象,影响了坐便器的正常运用,阐明该坐便器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经销商应当依照《消法》的规则承当三包职责。
经调停,经销商终究为李先生替换了一款同类型同标准的坐便器。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