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男子买一斤海鲜少2两,塑料袋再占据一两,一台看似普通的电子秤改造后居然能随意调档,想让你缺多少就能缺多少,当你回去找他理论时他一秒恢复标准秤。
早就听说连云港的海鲜市场套路满满,男子决定和朋友一块儿来看看是否真如大家所说。
男子随意地选了个龙虾,当得知55元一斤时,他跟店家说只要一斤,店家按照男子的要求给他称了一斤,最后是56元,一斤多一点点,男子实付56元。
随后又来到另外一家要了一斤香螺,香螺20元一斤,店家给他称出33元的香螺,男子表示就要一斤多了不要,最后店家也按他的要求给秤了一斤,男子实付20元。
接着来到第三家买珍宝蟹,110元一斤,男子要求不装袋子直接放到秤上去秤,因为他发现装海鲜的塑料袋很厚,不是一般的厚,这个塑料袋能压秤不少,最后是180元,一共是一斤六两多一点。
接着男子拿着这些海鲜去复称,第一个复称的是香螺,香螺买的是一斤,复秤后显示只有八两,其余两个海鲜的重量是准的,男子特意从店家那里要了一个装海鲜的塑料袋。
结果显示这个塑料袋足足一两,一两重的塑料袋,如果是200元一斤的海鲜,那么这个塑料袋就20元,消费者就等于买了个天价塑料袋。
正当男子准备要回去找店家讨说法时,来了一个监管人员,此人表示欢迎男子此次的行动,这也是对他们工作的一种监督,此人还告诉男子,假如发现有缺斤短两的情况,他们不但会配合男子找店家赔偿相应的损失,他们还会惩罚店家。
正在此时,出现了很戏剧性的一幕,男子身后来了一位黑衣男子,黑衣男子也是拎着海鲜来复称的,黑衣男子看到男子在复秤,很热情地告诉男子,假如慢慢的出现缺斤短两的情况,可以少一罚十,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这时候男子问黑衣男子是不是消费者,买了东西不放心来这里复秤,黑衣男子表示他是这里的店家。
男子很好奇地问黑衣男子,你是这里的店家,你买别人的海鲜怎么也需要来这里复秤?
看来这些店家也很痛恨缺斤短两嘛,既然痛恨,为何还要做出这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呢?你们在对待缺斤短两的时候,是否有站在消费的人的角度去考虑过这个问题?
随后男子和监管人员一起来到卖香螺的店铺,店家看到男子回来找她,旁边随同的还有他们的监管人员,此时,店家已经猜测的八九不离十,对,没错,已经发现了你在秤上做了手脚。
男子直截了当地告诉店家称不准,他买的一斤香螺,实际到手只有八两秤,一开始店家还假装无辜,准备去拿秤复秤给他们看。
这时监管人员和男子似乎已经知道店家下一秒要做什么,直接拦住她,不让她去拿秤,监管人员拿过店家的秤,将香螺放上去复秤,显示的确实是一斤。
这时候监管人员告诉男子,这是一台密码秤,想要调几档就调几档,想要缺多少重量就能缺多少重量,缺一两、缺半两、缺二两、缺半斤都能随意设置。
只要按一下他们提前设置好的按键就可以,当消费者发现问题回来找他们时,他们就会故意重启一下复秤,就可以将之前的缺斤短两否认掉。
然后就说是看错了秤或者算错了以此来欺骗消费者,再把缺的给补上,如果有检查的来,也是重启一下秤就标准了。
监管人员将这台秤关闭重启之后,将男子的香螺再次放上去后显示的就是八两秤,现在证据确凿,店家将依规定的少一罚十赔付给男子,而这台称也将被没收。
据此人表示,以前确实都会存在缺金短两的情况,他们也在不断地排查监督这些商家的缺斤短两行为,发现一个罚一个,绝不姑息。
此人还告诉男子现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已经很少了,其实他们每年也都有治理此现状,今年的治理力度比往年更大一些。
但还是会有个别店家存在侥幸的心里,只要发现了他们就会处罚,极力地在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1、店家用欺骗的手段将秤设置好,用低廉的价格吸引顾客,以达到成交的目的,其实可能最后也没有比别家便宜,甚至有可能还更贵,但是作为消费者无缘无故地被欺骗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该条款是说消费者有权获得足斤足两的交易,假如慢慢的出现少秤,消费者有权拒绝交易。
2、男子买了一斤香螺,实际只有8两秤,塑料袋还占据了一两,香螺实际只有7两。
店家用塑料袋的重量来填补海鲜的重量,正常一个塑料袋只需一两毛钱,甚至几分钱,但是店家却用一两重的塑料袋来填补海鲜的重量,其行为属于欺诈。
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各位看官,当我们的利益受损时,我们要勇于和商家说不,侵犯了我们的权益,作为消费者我们学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