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当事人将甲醇掺入白酒中用于丧事活动,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案件。最终,经法院审理,
据悉,2021年初,陆某某母亲去世,在操办丧事期间,陆某某聘请“丧事一条龙”操办丧事。丧事结束后,陆某某在收拾物品时,因觉得可惜,便将未用完的液体甲醇燃料与客人喝剩下的白酒混装在塑料桶内一直保存在自己家中。
2022年,陆某某的姐夫阮某某去世,在操办丧事期间,陆某某将存放在自己家中的蓝色方桶内的白酒及甲醇混合物提供给姐姐,用于招待参加丧事的客人。不幸的是,
参加丧事的其中4人在饮用该混合物后相继死亡,多人饮用该混合物后住院治疗。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宣判,陆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后,死者家属作为原告,向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陆某某及其姐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100万余元。经花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赔偿诉请。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花溪区人民法院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必然的联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为有效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花溪区法院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判,对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案件依法从快审理并注重调解,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主动担当作为。